劳动法关于产假规定有哪些
日期:2021-04-07 浏览

我国向来重视对劳动者的保护,像女性职工,可以在生育子女的时候休假。在休产假期间,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变。我国的劳动法是规范劳动市场、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关系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文件。那么劳动法关于产假规定是什么?下面我们一起跟随小编具体了解下。


一、劳动法关于产假规定是什么?
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七条: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

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,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,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;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,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。

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,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,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,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;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,由用人单位支付。


二、女职工产假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?

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,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:

1、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。

2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。

3、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,可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

三、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有哪些待遇?

1、保胎假,工资按照病假发。

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,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。

2、产前假,工资按八成发。

怀孕7个月以上,如工作许可,经本人申请,单位批准,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。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,单位应批准其休假,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。

3、产假,生育津贴

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,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;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,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,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。


综上所述,根据劳动法关于产假规定,女性职工可以最少休98天的产假,如果是晚婚晚育的,还能额外增加15天。产假期间,职工享有工资待遇、并且可以领取生育津贴。如果单位没有批准或者在产假期间克扣工资,职工可以到劳动监管部门投诉,或者发起劳动仲裁。